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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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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诉讼掠影(五)

行政诉讼2011-12-05|人阅读

中国行政诉讼掠影(五)

一起行政许可行政诉讼代理札记

张剑弼

今日上网偶然发现相关该案的两篇媒体报道,将全文摘录一下,并作简要评述,权作中国行政诉讼掠影(五)。

报道一:

富源一起行政案件庭审中出现雷人一幕

两万年后答辩状“穿越”到庭

http://society.yunnan.cn/html/2011-07/22/content_1734652.htm

20日,富源县法院审理了一起个体户告富源县工商局的行政案件。法庭上,工商局向法庭提交的书面答辩状中出现了件怪事:这份答辩状是从两万年后“穿越”而来的。

案由:“独资”变“合伙”

个体户王光顺是樊永正的姐夫,顾会珍是樊永正的兄弟媳妇,他们是很亲的亲人,曾经都是要好的生意合作伙伴,而在利益面前,他们却反目成仇。樊永正说:“富源庄子山煤矿是自己独资企业,姐夫(王光顺)却背着我,伪造材料骗工商局,把我的独资企业注销,重新注册为合伙企业,这个错误应该由富源工商局负责纠正。”

樊永正为这事多次找到富源县工商局,要求纠错。今年517日,富源工商局答复:“如果你(樊永正)觉得工商局作出的行政许可侵犯了其权益,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打行政官司。”

随即,樊永正将富源县工商局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依法撤销庄子山煤矿(独资)予以注销的具有行政行为。

穿越:庭上出现“20011年”的答辩状

法庭上,富源县工商局的代理人向法院提交的书面答辩状上称:“答辩人(富源县工商局)于2001162日收到富源县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上诉人(注:实际应该原告人)樊永正提起的《行政诉讼状》阅后认为上诉人上诉无理,依法作出答辩……”

樊永正的代理人说,富源工商局提交给法院的答辩状是错误百出:首先是一份2万年以后的答辩状穿越时空,居然出现在今天的法庭上;其次樊永正告工商局的案子还在富源县法院一审,答辩状上却把原告“列为了上诉人”,第三是在被答辩人的主体上,原本主体是樊永正却变成了庄子山煤矿。代理人数了一下,富源县工商局的答辩状,有5处错误。

樊永正的代理人所挑出的错误,工商局的代理人并没有作出任何解释。

原告:工商对“虚假材料”审查不严

庭审中,樊永正认为,他的“独资”企业被人提供“虚假材料”在工商部门变更成合伙企业,正是富源县工商局审查不严,作出了错误的变更行为,导致他的独资企业变了合伙企业。

樊永正认为,富源工商局在注销登记时,有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200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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