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园里,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在校学生因为违反校规、校纪致人身损害,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是否负有责任呢?关于这个问题,本律师提供以下意见,以供参考。
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致人身损害或者受到损害的,如果学校制定了合理、明确的规章制度、校规校纪,并以适当的方式对学生进行了教育,学校一般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学校教职员工明知存在某种危险,而没有特别注意,学校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如学生在课间休息时打架斗殴致人损害,学校并无过错,则学校不承担责任。但如果学校人员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正在校园内打架斗殴而未加阻止,学校就应对其未能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受伤学生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