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制度。它分为普通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在适用上,肯定是特殊诉讼时效优先适用。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就是普通诉讼时效,大多数的合同纠纷都适用普通诉讼时效。那么,合同纠纷有没有特殊诉讼时效呢?有的。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这是高于3年普通时效的,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行使诉权。另外,还需要提示大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