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郑民生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理由
2010年4月8日,福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平“3·23”郑民生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维持原判。郑民生故意杀人案现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
郑民生在一审和二审中的表现,从公开报道分析,郑民生患有疑似精神病的相关症状:
一、 郑民生患有被害妄想症。
在一审中,郑民生在讲述作案原因时说:有钱的土财主就是郑民生所在的卫生站附近店铺房东一家和其女儿叶某,郑民生认为这一帮子人在对他进行迫害,他们已经搜集了很多物证,要把他卷入一宗长沙命案,因为这宗命案的存真凶已逃逸,他们要赖在郑身上,具体手法就是把郑的毛巾放在现场,再把郑抓进去,进去后通过审讯搜集足够的证据,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就说这个人在审讯过程中自杀身亡了。郑民生认为3月23日上午他们准备来抓他了,把他害了,让他没有工作,没有自由,然后命没有了,还会被整个福建省的人笑,世代被人笑。
二、 郑民生在庭审常自言自语。
据报道,在一审中,当检方念起诉书和质证时,郑民生开始自言自语。这个过程持续了将近半个小时。在二审陈述中,郑民生讲起了与女朋友间琐碎的感情纠葛,法官出言制止,他仍旧自说自话地陈述两人之间的种种矛盾。
三、 在庭审中,郑民生思维混乱,对法官和检察官的问话,答非所问,致使庭审无法正常进行。
四、 据报道,案发后不久,办案机关带郑民生到福州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但是在一审和二审中,公诉人没有出示鉴定报告,辩护人和法官也没有提出精神病司法鉴定问题。
五、 案发后,对郑民生的审讯,庭审,都有全程录像,录像可以客观反映郑民生精神状态。
六、 郑民生杀人行为,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应严格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根据郑民生的庭审表现,我认为:有必要对郑民生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