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律师是“用唾沫沾钱的人”
廖旭东(广东帅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年1月6日,《律师是“用唾沫沾钱的人”吗》一文在《法治周末报》首发,随后,不少法律网站纷纷转载。
你听人说过律师是“用唾沫沾钱的人”吗?
李大进(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我必须说,这句话,在我执业将近30年的经历当中是第一次听说。因为各种各样贬损甚至攻击律师的话,古今中外听得多了,尤其西方社会,对律师的黑色幽默那是无所不用其极,但“律师是用唾沫星子沾钱的人”,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刘桂明(《民主与法制》副总编辑): 我作为一个在律师界呆了10多年的人也没听说。
张青松(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我知道有负面评价,不知道竟然还有这样的负面评价。
笔者从事律师工作十多年,从书本上看到过不少讽刺律师的言语,在现实中也听到过人们对律师各类贬词,但是,真的没有听人说过律师是“用唾沫沾钱的人”。
不管是律师界的人,还是律师界外的人,都没有听人说过律师是“用唾沫沾钱的人”。所以,选用“律师是“用唾沫沾钱的人”吗”作为论题,进行讨论,笔者个人认为没有必要,也没有现实意义和价值。
虽然《“律师是“用唾沫沾钱的人”吗”》一文最终得出了否定的论点,但是,对律师的负面影响并没有消除。
在中国20万律师中,不可否认,其中有极少数律师违法违纪,损害了中国律师的形象,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中国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已经成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