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张华律师
张华律师
贵州-贵阳
高级合伙人律师

浅谈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刑事辩护2008-07-09|人阅读

浅谈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属于直接侵犯合同对方当事人财产所有权的一种犯罪,因为合同诈骗罪的对象为财物。所谓合同纠纷,一般是指行为人的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或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一方有意违反合同的某项条款,使另一方遭受损失,从而引起对合同约定的争议。

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关键主要是查明行为人是否愿意发行合同,主观上是否想无偿占有对方的财产。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只是想通过签订、履行合同获得经济利益,那么即使未能发行合同的,也只能按合同纠纷处理。行为人主观上是还具有通过签订合同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看行为人是否采取欺骗手段。在签订、发行合同过程中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是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前提,如果行为人并没有实施任何的欺骗行为,即使合同未能履行,也只能按合同纠纷处理。

2、看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或担保。具备履行能力或担保是合合同得以发行的根本保证,如果行为人根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或担保能力,却与他人签订合同以取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一般来说就可能是合同诈骗。履约能力的认定应当结合行为人签订合同时的行为表现进行考察。如果行为人不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且在订约后届不进行任何努力创造条件,即可认定其有合同诈骗的故意。

3、看行为人有无实际履约行为。合同签订后行为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直接反映出其是否具有履约的诚意。一般来说,只要行为人有意履行合同的,必然会积极采取措施,设法使合同得到履行,即使因某些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也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行为人根本不想履行合同,当然也就不会采取任何的履约行为,而是会采取逃匿或转移,隐藏财产等手段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4、查明合同标的物的去向。合同签订后,合同标的物的去向直接反映行为人履行合同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一般会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用于发展生产,搞活经济或组织货源等,以创造条件为发行合同做准备。如果行为人不想履行合同,必然会采取挥霍,转移,隐匿财产或将之用于违法犯罪行为,这当然是合同诈骗了。

5、看行为人违约后的表现。通常来说,凡是希望通过签订履行合同获得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人一旦真的不能发行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尽管他也可能会为了少承担责任而为自己辩解以减轻经济损失,但对于违约责任一般不逃避,一旦责任明确,一般会有承担责任的表示。相反,如果行为人本来就是为了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则不会有承担责任的表示而是往往采取逃匿,明目张胆赖帐等手段使对方当事人受损失。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