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买房定金能否退还?
顺庆区老君镇读者陈女士来电,3月5日在高坪区一房产公司看中一套房子,交了1万元定金。房产公司出具的收据上注明是定金不退,转入房款,现在陈女士由于自身的原因不想购买此房了,请问,她能要求房产公司退回她的定金吗?
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国君:《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了定金规则,“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但定金担保首先要基于主合同有效。法律规定,开发商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销售商品房。因此,陈女士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看房产公司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如果房产公司已取得预售许可证,订房协议则是有效的,陈女士不能要求房产公司退还定金。如果房产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那么房产公司违规与陈女士达成的预定协议是无效的,陈女士可以要求退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