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雨律师为杨某辩护,一审判处杨某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近日,洪雨律师收到巴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该判决“……其辩护人洪雨关于被告人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其亲属代为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被害人有过错,系初犯的辩护意见,与查证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
洪雨律师在嫌疑人杨某被刑事拘留后接收其家属委托,依法会见嫌疑人数次,与承办人交换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数次会见嫌疑人,依法对本案疑点发表书面意见递交检察官,交换意见。同时,被害人多次跟自愿跟嫌疑人家属协商并达成赔偿事宜,最终化解矛盾,得到受害人谅解。也得到检察机关认可,在移送人民法院时,依法出具了量刑建议书。经过一审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洪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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