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发商欠施工方的工程款,那么施工方可以将所建的工程折价或拍卖并就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施工方的这种优先受偿权超过银行的抵押权。例如,建设工程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但是如果开发商欠工程款,那么施工方照样可以将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
如果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了普通的购房者,那么施工方则不能将该房屋折价或拍卖。这是因为普通的购房者享有消费者权,这种权利超过了工程价款的优先权。不过,实践中对这种情况仍有例外。
开发商如果因欠付工程款将部分房屋以抵债的形式抵给他人,那么这部分取得房屋的人享有的权利则不能优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是因为这部分人并非普通的购房者所以其不享有消费者权利。如果因为房屋抵债取得房屋后又因为开发商欠付工程款导致房屋被建设方拍卖,那么该权利受侵害的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