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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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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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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的“灵”与“魂”

其他2011-11-17|人阅读

论人的“灵”与“魂”

“灵”与“魂”常常被人们结合在一起使用,称作“灵魂”。中西方文化也大都认为人是有“灵魂”的,“灵魂”就是支撑人行为的背后的决定性主导力量。一个人在肉体存活期间,灵魂与肉体相伴共生,极少出现灵魂与肉体分离的状态。

我认为,在人的肉体存活期间,灵魂与肉体的分离应该发生于下列两种情形:一是人在梦境中的分离。作为人的构成的一部分的灵魂会离开肉体,受着人脑部分功能的支配,去往自己想去的地方,这是人的另外一种存在状态。但这个状态在肉体存活期间表现的非常短暂,它会随着肉体被唤醒而很快结束。另一种情形就是在人的肉体死亡之前的分离。人常常会对自己肉体的死亡产生预感,或者表露出一些异样的行为,这其实都是灵魂在人的今生与来世间所起的交通作用之表现。人其实一直在被自己没有认识的力量在控制,人的肉体的死亡其实也是这种力量作用的结果。人在肉体死亡之前总会表现出与这种力量的抗争,这一抗争的过程不是发生在肉体层面,而是发生在灵魂层面。传统的阴阳理论其实也是在说这件事。我一个本家叔叔在去世前的某个夜晚,在自己独居的小院,与莫名的众神打斗了一夜,身上被自己所持的菜刀划的伤痕累累。现代医学一定会认为这只是一种妄想症,但他最终的死亡并非是因为精神上的妄想。几乎每一个人在死亡之前都会得上这种妄想症,这恐怕不仅仅是一种病理上的巧合吧。人对于自己死亡的预感或者这种“人鬼”转递间的过渡状态,其实都是“灵魂出窍”的外在表现。

中国人把一个人死了之后的状态叫做“灵”。“灵”是失却了肉体的人的存在状态,“灵”不应与肉体的人生存在一起,“灵”在天。因此,一个人死后,要被一个很庄重的仪式送走,“送灵”,把他送往西天。后人们偶尔会在重要的节日把他的“灵”再迎回家,一起过节,过完节又送走。但这只是在他死后很短的时间内,一般是三年,三年过后不再请他回来了。西天是他归西后应该去的地方。中国人的敬天与法祖是相辅相成的。敬天不仅是因为天代表人世间最高的正义,还因为天那个地方住着祖先。住在天上的祖先在无时无刻地注视着我们,不恭敬与顺从就会遭到惩罚。有“天”比无“天”要好得多,人好歹还有所敬畏。

不论人的存在状态如何,人与人的灵魂相互会有贯通。一个故去的亲人,会进入你的梦里,跟你交流,诉说他的心思。一个故去的人,可能会利用一个特别的时刻,使自己的灵魂附于某人的肉体,操纵着这个肉体,表达着自己对事件的看法跟情绪。

人对自己的来世有清醒的认识,就会活得坦然。

无论是今生与来世,人都被一种我们尚未认识的力量在控制,人们为了探寻这种力量做了大量的尝试。无论上帝、真主、还是释迦牟尼,都是人们找寻到的这种超凡的力量,是神。人们试图与自己的神取得沟通,以便今生与来世都能获得神的恩典。这就是宗教信仰。宗教会给人一种心灵的寄托,会为人找寻生命的意义开辟一道新的门径。无论是自度还是度人,宗教总能提供一套具有丰富道德内涵的行为规范,依照信仰与自律,构建有秩序地生活。这比法律的外在强制要有效地多。西方现代文明,不是单靠法律的外在强制所实现的,法律与宗教的互补与呼应,以及人们对法律近乎宗教般的信仰,是推进文明建构不可忽略的因素。

文明建构应从重建信仰开始。

人生命的根本在灵魂,灵魂交通着人的今生与来世,使人获得不朽。对金钱与物质的疯狂攫取只是满足了“食色性”的肉体之欲,无法使灵魂获得修炼。而肉体只是人的一个短暂地存在。肉体来自大地,归于大地,无法担负起生命的重托,实现不了自今生与来世的贯通。生命的根本价值在于通过不断地洁净自己的肉体,修炼自己的灵魂,以提早获取神的关照跟启示,以使今生与来世都能沐浴神的恩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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