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李兴旺律师
李兴旺律师
湖南-张家界
主办律师

判管制的案件

刑事辩护2012-04-26|人阅读

尊敬的审判长:

我是湖南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犯罪嫌疑人兵兵(化名)的辩护人,现据法庭查明的事实,作以下辩护意见:

一、从起因、及后果分析,大湖儿构成故意伤害罪,并非正当防卫

系本案另一被告人大湖儿(化名)在南门花苑门口的麻将馆打麻将,大湖儿输钱后认为是龙儿(化名)作弊,与龙儿发生争执,大湖儿将龙儿打的头砸伤。从侦查卷大湖儿(化名)供述看,犯罪嫌疑人大湖儿将龙儿打伤后,别人将胡宜推到门外后,大湖儿又捡起一块砖头,再次把龙儿打了一砖块。这说明大湖儿在本案中有先行过错。龙儿被打伤后,兵兵出于朋友之情找地方为龙儿包扎伤口,随后他们两人又到麻将场玩,大湖儿另邀约几个人也来到麻将场,再次发生争执,兵兵看见自己的朋友与大湖儿争执,就为朋友向大湖儿要药费,大湖儿不肯,龙儿就从一个巷子里拿出两把刀,给兵兵递了一把剁力,要兵兵一起追上去要药费.当大湖儿发现被追时,在沿街直线奔跑能跑掉的情况下并û有直线逃跑,而是绕着一辆汽车回头与追他的龙儿和兵兵对打,又一次将龙儿刺伤,并将成兵兵重伤.大湖儿当忍不忍,当避不避,手中早就准备有刀具,不具有防卫的正当性,所以不是其辩护人所说的正当防卫.

二、兵兵也是受害者,且其主观恶性不深,可以从宽处罚

兵兵出于朋友之情,为朋友讨要药费,其主观过错不大,且被刺成重伤,是地地道道的受害者,但其毕竞参与了打架,所以也构成犯罪,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辩护人û有异议.针对兵兵主观过错不大这一情节,建议对其从宽处罚.

三、兵兵虽构成犯罪,但在量刑时,有许多情节可以考虑对其从轻

1.大湖儿打伤龙儿后,兵兵出于朋友之情,出于哥儿们义气,主动找地方为龙儿包扎,当大湖儿再次返回麻将馆准备再生事端,据大湖儿自己说是要找麻将场老板"算账",再一次与龙儿争执时,兵兵又出于朋友之情,出于哥儿们义气,帮助朋友要药费,在朋友龙儿的要求下,接过龙儿的剁刀追赶大湖儿,要大湖儿给龙儿出药费,兵兵在不知大湖儿早有管制刀具的情况下,在只有要药费并û有要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情况下,缺少了防备意识,被反扑过来的大湖儿刺成重伤。兵兵其主观错就在于为朋友之情,为朋友义气,持刀追大湖儿,他当时并û有要伤害他人的恶意。纵观全案,他比龙儿和大湖儿的主观过错要小得的多,所以对他要以教育为主,要考虑对其给予较轻的处罚.

2.“张杏林司鉴所[2011]临鉴字第5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第三项对兵兵的伤情记载:“入院诊断:失血性休克、胸膜穿透伤、肺部透伤、右劲部皮肤裂伤、全身多处挫裂伤。”及第四项的记载:“……被鉴定人受伤后,BP8060mmHgP130次/份,有休克临床现象,手术中清除血液及血凝块3000ml,术中输血2个及应用升压药物等抗休克治疗措施,但被鉴定人一直处于休克状态。”,兵兵晕迷三天天夜才被抢救过来,现在已是终身残疾,现在还需治疗与修养,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考虑,对其适用缓刑或判处管制较适宜,这样,不仅让他受到了教育,也让他能继续治疗修养,还体现了人文关。

3.本案发生后,兵兵的爸爸及时报案,有利于公安机关迅速侦破本案作,对此,辩护人建议法庭对兵兵爸爸及时报案利于本案侦破的客观性上考虑,对兵兵在量刑时,适当从宽.

4.兵兵具有主动投案与自首情节。

5.兵兵与大湖儿已达成和解协议,双方都已经谅解了对方,且兵兵还是在受重伤后与大湖儿达成的谅解协议,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了兵兵容量大,是个有气量的人,是个好青年.如大湖儿容量也大点,做到"愿赌服输",也不会有本案发生.但本着兵兵与大湖儿双方已经和好,从构建和谐社会,从有利于解决ì盾与纠纷的角度考虑,法庭û有必要对他们从重处罚,对他从从轻处罚,社会效果会更好。

综上所述,兵兵û有先行过错,只逞一时哥们义气才犯罪的,是偶犯,其主过错不大,自己是受害者,还需要治疗与修养,且兵兵与本案另一被告人大湖儿已达成谅解协议,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本着刑罚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精神,对着有利于解决ì盾与纠纷的原则,应当对兵兵从轻处罚.最后,辩护人建议对兵兵判处管制或在判处有期刑的情况下适用缓刑。

我的辩护意见发表完毕,请法庭采纳。谢谢1

辩护人: 李兴旺

201219

注:因本案大湖儿也被砍成轻伤,且龙儿在逃,所以兵兵也被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通过辩护说理,人民法院以人为本,采纳了自首情节等辩护意见,开庭后只几天对兵兵就判了管制。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