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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55岁,要办补独生子女补贴。当初生孩子的时候,大队没有给办理证件可是我享受到每月2块5的独生子女费用我怎么能办理这个补贴?
一般来说,独生子女补贴,由财政出资,补贴到计生家庭。十八周岁前,孩子都可以享受补贴。同时,父母无论是否有工作,在年满六十周岁可以享受补贴。以往没有领取的,过后不能补领。父母可以直接持户口簿到村委或者居委领取即可,该款项会发放到村委或者居委,由他人代为发放到个人手中。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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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八年可以迁入北京户口吗?
和北京人结婚孩子可以入北京户口。入户条件是和北京人结婚满10年,年龄满45周岁。和北京人结婚,配偶单位可以解决两地分居问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要求的。父母一方为北京户口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满18周岁的二胎子女可以入户。其他入户北京的条件是硕士以上学历,被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录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连续3年担任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北京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企业职工中的北京市人员连,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的;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的。:《北京户籍管理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北京户籍管理条例》第四条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饥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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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可以住酒店吗?北京可以吗?
16岁有身份证是否可以住酒店需要视情况而定:1、满16周岁,持有身份证即可入住酒店;2、未满16周岁,持有身份证即不可入住酒店,因为未满16周岁的身份证件不是有效证件,需要户口本;3、16岁以下的青少年儿童,可以跟随成年人一起入住,同住的成年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旅店登记的条件有什么1、旅馆应当按照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的要求登记并录入住宿旅客信息;2、严禁无有效证件的旅客入住,严禁住宿旅客不登记;3、旅馆应当逐人查验住宿旅客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4、住宿旅客登记单应当符合公安机关的要求;5、旅馆应当建立访客登记制度,核查来访者身份证件,客房会客;6、严禁将用于住宿旅客登记的电脑连接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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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能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吗?
法律分析: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的户口在北京,办理离婚手续,材料如下:一、办理条件: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登记;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4.双方自愿离婚;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6.已对、及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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