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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先生上海人2022年11.1日与北京朝阳区一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当时约定工作地点不限。现2024.3.19日该企业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连续2季度考核为C,以及2月份开始未到岗,但实际钉钉里有打卡记录。一直在上海钉钉打卡的。绩效考核方案里针对连续B以下等级会降薪及降职位,为提现可辞退。所以解除劳动关系理由不合理

无故辞退 2024-04-02 16: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依法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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