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临汾
子女抚养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孩子的离婚问题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的,与孩子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因为父母双方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由夫妻一方抚养,没有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决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跟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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