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形,员工送餐属于履行工作职责,虽是逆行受伤,但仍然属于工伤。只要发生了工伤事故,无论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都应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除非有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醉酒、自残或者自杀导致伤亡的,劳动者是得不到工伤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