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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物业收取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怎么办
交了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只开了收据,不给开发票,那么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给你开具发票,如果物业公司不能开具发票的话,你可以向税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住建局的物业科进行投诉,只要你交了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就有义务给你开具发票。开发票是物业公司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而且不开发票还涉嫌偷税漏税。法律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所以物业公司应自觉向业主开具正规发票,即网络在线发票。如果物业公司拒开发票,你可以向地方税务部门投诉、举报。《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第十三条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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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什么样协议书才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要使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使合同合法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方当事人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享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只有当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使协议发生法律效力。这是协议有效的最基础条件。2、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协议生效的核心要件。合同法的起点就是意思表示真实。如果协议的达成是基于欺诈或胁迫等手段,这时候签订的协议就是无效的协议。3、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侵犯社会公共利益。这是为了保护社会大众和国家公共的利益。另外,如果法律有其他规定的,协议应当满足法定的程序和形式,才能使协议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兴安盟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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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设计师辞职后如何解除合同
跟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解除方式可以如下:1、通过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2、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在通知装修公司之后,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如果装修公司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3、如果发生法定解除的事由时,可以在通知装修公司之后,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实践中,解除和施工方签定的装修合同,最好的方法是进行协商接触。根据装修公司已完成的量给予如实结算,合同约定的哪方违约,哪方承担的责任。合同解除法定的条件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呼伦贝尔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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