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合同违约纠纷法律咨询

通化
合同违约纠纷
我收到了广东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
1.因为律师函的性质决定了它的格式和内容都是较为严格的,且落款处会有律师事务所的盖章,如果没有则是假的律师函,是伪造的;2.可以通过律师函中写有的联系方式进行核实。律师函中又能会传达当事人催告、拒绝、解除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通知,这些将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你可能需要对此谨慎评估。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一般律师函属于非官方文件,在对纠纷进行处理之前,其实也不是必须要先发一份律师函给对方的,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处理。而很多时候发给对方律师函,其实也就是间接的提醒对方,如果还不处理的话会走诉讼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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