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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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江苏省启东市车祸后的误工费是多少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1、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的标准需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计算:(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赔偿权利人申请误工费用需提供什么证明赔偿权利人申请误工费用需提供以下证明:1、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2、工资收入证明;3、因误工单位扣发或扣减工资证明;4、其他受害人受伤治疗期间认为应当可以正常取得的收入证明。
宿迁法律问答顾问
宿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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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2013年车祸受伤头部蛛网膜下腔出血,会不会就是那次留下的后遗症,能否鉴定伤残
车祸导致的头部蛛网膜下腔出血是一种严重的脑部损伤,可能会引起多种神经系统的长期影响。蛛网膜下腔出血可能伴随着血管破裂、脑组织受损以及颅内压力增高等情况,这些都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情绪和行为上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焦虑、抑郁、情绪波动或狂躁等症状。关于您提到的狂躁症状,这可能是脑部损伤后遗症的一种表现。脑部损伤可能会影响人的情绪调节中枢,导致情绪控制出现问题。此外,长期的康复过程、生活质量的改变、社会支持系统的变化等因素也可能对患者的情绪状态产生影响。至于鉴定伤残,这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医疗评估来进行。在中国,伤残鉴定通常由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他们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包括病史、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神经心理学评估等多方面的信息,来综合判断患者的伤残等级。如果您希望为您父亲进行伤残鉴定,建议联系当地的医疗机构或者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鉴定流程和所需材料。在此过程中,您可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完整的医疗记录,包括车祸发生时的诊断报告、治疗过程记录、手术记录等。近期的医学评估报告,特别是与脑部损伤相关的评估。任何相关的影像学检查结果,如CT、MRI等。患者的社会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报告。
钱承
钱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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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标准是什么1、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死亡赔偿金应该按照当地法院上一年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赔偿其丧葬费。按照当地职工六个月的工资为标准;(3)如果死亡者未年满十八岁,肇事者,要对其抚养人进行赔偿;(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和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二、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按以下处理方式:1、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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