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就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检查表》,并提交以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2张;(三)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四)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五)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职工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六)法规、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核对(核对后退持有人保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