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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6年县集休企业下岗职工,未参保,2008至2013年在江苏有社保,现回湖南参保行不行!
作为96年的县集休企业下岗职工,您在2008至2013年间在江苏有社保记录,现在想在湖南重新参保,这是完全可行的。根据中国的社会保险政策,参保人员可以在不同省份之间转移社保关系,以便累积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您需要做的是在湖南的新参保地申请转移接续您的社保关系。转移社保的一般步骤:获取参保凭证:您需要在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交转移申请:携带参保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转移接续申请。审核与转移: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审核您的申请,并与原参保地联系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完成转移: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确认接收后,会处理个人账户等社保转移资金的划转,终止您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并向新参保地发出转移信息。新参保地办结: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信息和资金后,会完成转移手续,并通知您。注意事项:在转移过程中,您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会被合并计算。如果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您可以选择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者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确保在办理转移手续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建议您直接联系湖南省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以确保社保转移过程顺利进行。
钱承
钱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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