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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国三无牌摩托车被扣怎样拿回
法律分析:可以拿回来,但要接受处罚。无牌无证的摩托车被派出所扣押是可以拿回来的。通常这种情况只要有购买摩托车的发票,就可以到派出所拿回摩托车到交警大队上牌照;如果没有发票,可以向购买摩托车的原车主索要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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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先交罚金都是缓刑吗
醉驾缓刑算前科。缓刑是我国所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制度,要根据罪犯的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来决定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原判的刑罚,而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性质上属于已经构成犯罪而且已经因此而被判刑,既然构成犯罪而被判了刑罚,当然就属于有犯罪前科了。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六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看守所的交付执行活动有下列违法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一)交付执行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没有在判决、裁定生效十日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的;(二)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余刑在三个月以上的罪犯,公安机关、看守所自接到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三十日以内,没有将成年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或者没有将未成年罪犯送交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的;(三)对需要收押执行刑罚而判决、裁定生效前未被羁押的罪犯,第一审人民法院没有及时将罪犯收押送交公安机关,并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的;(四)公安机关对需要收押执行刑罚但下落不明的罪犯,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没有及时抓捕、通缉的;(五)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判决、裁定生效后或者收到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后,未依法交付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或者对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判决、裁定生效后,未依法交付罪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的;(六)其他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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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死人现在被拘留会被判多久,有哪些规定
开车撞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按照情节进行判刑。分别是:(1)开车撞死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刑法上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刑法上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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