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业主维权法律咨询

南平
业主维权
、顶楼搭建阳光房算违建吗?
楼顶阳光房算不算违章建筑,需视情况而定:1、如果已经办理过相关的手续,并且还通过审批,这种情况下建设楼顶阳光房就不属于违建;2、如果没有办理过相关的手续,楼顶阳光房属于违建。违章建筑有哪些情形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福州法律问答顾问
福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南平修建房子可以怎样算赔偿
法律分析:不同房屋结构相应的赔偿标准为:(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元,二级每平方米240元;(三)砖土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00元,二级每平方米180元;(四)简易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50元,二级每平方米30元。各结构房屋折旧率按以下标准扣减:(一)5年以内(含5年)房屋折旧率为0%;(二)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5%;(三)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龙岩法律问答顾问
龙岩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南平修建房子可以怎么算赔偿
法律分析:不同房屋结构相应的赔偿标准为:(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元,二级每平方米240元;(三)砖土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00元,二级每平方米180元;(四)简易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50元,二级每平方米30元。各结构房屋折旧率按以下标准扣减:(一)5年以内(含5年)房屋折旧率为0%;(二)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5%;(三)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厦门法律问答顾问
厦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请问露台可以搭建阳光房自行封闭吗?
1、露台是否属于业主私有还是整栋大楼共有,如果是业主共有财产,那一定是违建;如果是私有,也可能是违建,我们得看相关条约中有没有明文禁止搭建露台阳光房的规定。如果有,自然是违建,没有我们可以据理力争。2、阳光房是否会影响其他人的采光,有的话自然是禁止搭建的,否则物业不找你,你楼下的业主不天天朝你吐唾沫,找你麻烦。3、如果你的阳光房搭建,需要对已有建筑进行改造、拆除、修整、重建,需要到物业,和物业、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是否能搭建露台阳光房。并到城市管理委员会办理审批手续,到规划局进行申请备案,只有当这一切都完成了。4、如果在顶楼或者没有基础的平台上加盖搭建阳光房肯定是违建,所以想都不用想。5、如果顶楼存在露台基础,只需要做封盖处理,即可搭建阳光房,这样物业也不会干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三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龙岩法律问答顾问
龙岩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公共下水管道漏水,居委会应该负责吗?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对小区的业主享有收取物管费的权利,同时承担物业管理的义务。对小区下水设备的维护和清洁当然是物业公司的义务。因此,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前提是,物业公司必须存在过错,例如物业公司对下水设备维护不及时,维修不及时或清洁不力等原因所致,则物业公司就应承担维修,赔偿等责任。但如果下水道返水(漏水)的原因,是开发商规划设计的问题,或者是业主本身堵塞下水管道,或是其他业主堵塞下水管道的原因,则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户主家下水道反水是由于楼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和管理,业主有权利向物业追责。如果确实是楼下其他用户擅自改装自家下水管道,导致下水管道经常出现反冲现象,那楼下业主应对此负主要责任。家中下水道发生堵塞就自行找人疏通,始终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和楼上的住户进行沟通,请其不要再向下水管道内丢弃生活垃圾,另一方面要求楼下业主将下水道恢复原状,从根本上排除故障。
莆田法律问答顾问
莆田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2
最新知识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