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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
你好 卫生间下水管漏水问题
【法律分析】:根据原因不同,责任不同:1、假如是因为房屋装修造成卫生间的主水管漏水的话,那么就是装修公司或者是业主自己的责任。2、假如卫生间的主水管不是因为装修公司的原因而造成漏水的话,那么就是由物业公司负责。如果这个时候卫生间的主水管还在保修期内的话,那么物业公司可以找开发商帮忙维修处理。假如已经不在保修期内的话,那么物业公司就只能自行出钱请人帮忙修补。3、假如是因为建造楼房时,开发商没有设计好管道布局而导致的主水管漏水的话,那么就是开发商的责任。这时可以找物业公司帮忙安排处理,若是还在2年的保修期内的话,那么物业公司就会联系开发商帮忙解决问题。假如不在2年的保修期内的话,那么就是由物业公司负责修补,物业公司一般都会进行免费处理的。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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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还建房,地下车库漏水
法律分析:先找到漏水点,要结合具体的位置去考虑:1、如果是水表前面的管道出现了问题,那么就要由物业人员负责。2、如果是水表后面的管道漏水了,就是住户自己承担责任。在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商品房管道的保修期是两年,在两年内出现问题都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如果产生了损失,也可以提出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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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建地上停车位,还需要业主三分之二同意才行吗?
地面停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所以业主当然有“优先享受小区停车位的权利”,业主委员会有制定停车规则的权力,并且由物业来执行。业主不给租车位的,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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