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刑事拘留法律咨询

菏泽
刑事拘留
我和对方发生矛盾,我拘留十日,对方拘留十七日,和正常人差不多,是不是还可以拘留
关于拘留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说明的是,正常情形下是分为两种拘留:一种叫作行政拘留,譬如说两个小青年在街上打了起来,但是任何一方都没有轻伤,或者是轻伤以上的伤情。对于这类情形的话,双方可能被处于治安处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行政拘留。第二类的话,如果是任何一方产生了轻伤以内的伤情的。那他可能是涉及到刑事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拘留是公安机关、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的嫌疑分子,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对象一定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犯。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刑事拘留一般最长不会超过37天。对于公安机关的受理案件,在侦查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话,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到4天。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过主管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30天。同时的话,检察机关作出批准的期间是有7天的一个批准期限,所以最长来讲拘留期限是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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