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新写借条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确保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准确无误。债务产生的原因和时间,借条应有明确的借款期限,包括起止年月日。借款金额,应写清楚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者月利率,并写明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率总额。本息偿还金额,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借款人的亲笔签字或盖章、手印,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特别说明,应写明该借条是后来补充的借条。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非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1请注意,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如果超过3年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不再保护债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