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是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1、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包括:(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2)项、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由于您与女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双方夫妻关系并不成立,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您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建议您保存您方给付彩礼的相关证据。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与女方已经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因此如果部分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那么这部分彩礼可能就无法返还了。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有需要,欢迎进一步咨询。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