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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一下你,我是2018年,办了个酒席结婚。没有有领结婚证。彩礼五万给了女方。结婚期间1年。女方走了。没有在一起生活。没有小孩。这个彩礼钱还要的过来吗?

彩礼 2024-01-23 11:2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是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 1、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包括: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2)项、第(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由于您与女方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双方夫妻关系并不成立,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您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建议您保存您方给付彩礼的相关证据。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与女方已经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因此如果部分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那么这部分彩礼可能就无法返还了。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有需要,欢迎进一步咨询。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时间这么久了,不太好要回来。或者说只能要回来很少一部分。
  • 因为没有拿结婚证,可以要回该彩礼。
  • 法律分析:没领证,说明未结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支付方能提供证据证明确已支付彩礼的,该彩礼钱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解除同居关系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是要根据情况退还一部分的。
    但是置办酒席等的支出费用,是不需要赔偿或者偿还的。
    建议还是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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