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起诉离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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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
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还需要携带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还需要携带双方共同财产证明。如果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还要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如果一方请求损害赔偿,还应携带对方有过错情形的证据。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武汉法律问答顾问
武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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