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对方起诉了离婚,我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5-17 16:3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是人生大事,你可以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 你好,应当积极应诉。根据具体情况准备应对策略
  • 你是男方还是女方?孩子多大?你是否愿意离婚?
  • 什么时候开庭?也有可能有调解的空间
  • 离婚起诉对方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向对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2、其中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立案审理。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离婚申请书也就是离婚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3、起诉方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4、如果有孩子的需要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起诉离婚的方式是:
    1、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
    2、起诉方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等;
    3、法院在审理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一方起诉离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当事人应持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法院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辩论,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十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