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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电动摩托车张家港哪里可以上牌照吗
现在很多地区对于电动车都是要求办理上户业务的,只要是办理上户的就必须要求办理车辆牌照,这个车辆牌照和机动车的牌照会不一样。那么电动摩托车办理牌照需要什么资料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一、电动摩托车办理牌照需要什么资料一、电动摩托车办理牌照需要什么资料1、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1、个人电动车上牌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2、单位或机构机构电动车上牌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单位或机构机构电动车上牌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3、电动自行车来历凭证(发票)原件、复印件、电动车合格证。二、电动摩托车办理牌照的流程二、电动摩托车办理牌照的流程1、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由车主本人或代理人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详实信息。1、车主本人或代理人领取《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由车主本人或代理人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详实信息。2、查验民警查验车辆。对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电机号、颜色与合格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车辆。经查验合格的,由查验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2、查验民警查验车辆。对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车架号、电机号、颜色与合格证、来历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拓号、称重等查验车辆。经查验合格的,由查验民警在《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拓号条上盖章签字。3、登记录入人员根据查验民警已确认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原件、合格证原件,录入登记信息,准备打印受理凭证。3、登记录入人员根据查验民警已确认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申请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原件、合格证原件,录入登记信息,准备打印受理凭证。电动摩托车的牌照在申请的时候需要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还有该电动车的来历证明合格证等材料申请办理,在申请的时候大概要提供100元钱左右的费用。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电动摩托车的牌照在申请的时候需要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还有该电动车的来历证明合格证等材料申请办理,在申请的时候大概要提供100元钱左右的费用。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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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于2003年7月份乘我们本村人驾驶的无牌的机动三轮车去罗庄打工,驾驶人也无驾驶证,我想请求帮助我怎么样才能拿回我应有的赔偿?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交警定责处理,拿到责任认定书之后双方协商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搜集证据起诉解决,协商不成到法院诉讼解决。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认划分,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4]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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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张家港车祸对方的全责赔偿标准是多少?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判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6、属于交通以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形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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