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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已经去世,奶奶年满60了,姑姑还在,可以填报个人退税专项赡养老人这一项吗?谢谢!
个税中的赡养老人包含纳税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专项附加税的分摊方式包括均摊、约定分摊、指定分摊;赡养人(纳税人的兄弟姐妹)约定或者指定分摊扣除额度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法律依据:个税中的赡养老人包含纳税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专项附加税的分摊方式包括均摊、约定分摊、指定分摊;赡养人(纳税人的兄弟姐妹)约定或者指定分摊扣除额度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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