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彩礼法律咨询

湖南
彩礼
女人提出离婚。彩礼钱和他名下的财产能回来吗?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是必须进行分割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有以下3种情况: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男方给付了彩礼,但是双方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在这种情形下男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返还彩礼。但是,如果双方虽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是存在共同长期生活或者共同生育子女的情形,法官会根据双方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判决,决定是否返还彩礼。比如在农村地区,许多人未达婚龄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摆过酒席,女方居住到男方家里,甚至双方生育了子女。这种情况下,虽然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不会一刀切要求女方全部返还。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主要是针对双方结婚时间很短,而且婚后并未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个时候如果一方起诉要求离婚,法官考虑到双方并未共同生活,会支持男方返还彩礼的请求。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对于彩礼是否返还,原则上没有特殊规定的话,已经结婚的,彩礼将不用返还。而因给付导致给付人一家生活困难的,属于特殊情形,虽然已经结婚,也应当返还。因此,对于这一点的掌握应尽量从严。这里的生活困难应该达到绝对困难的标准,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益阳法律问答顾问
益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酒席没有结婚证明书有孩子的女人,但是彩礼钱可以退还吗?
没结婚但是生了孩子的情况下,不需要退还彩礼。女方可不予退还彩礼的情形如下: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不具备上述特点的婚前财产赠与不构成彩礼。一、结婚登记的条件:1、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2、登记结婚的男方年龄需满22周岁,女性年龄需慢20周岁;3、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必须为无配偶,如未婚、离婚等;4、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胖系血亲的关系。二、结婚登记的步骤: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申请;2、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亲自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后,各自填写法律依据:《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将资料填写完毕后,男女双方需在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面前,亲手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的申请人那一栏中签下自己的姓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男女双方提交的信息及证件进行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准予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株洲法律问答顾问
株洲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