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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二个人因感情不和性格不和已经订了婚,男方受不了主提出和平分手,女方彩礼、三金能退回来吗?

彩礼 2023-01-05 18:4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考虑双方是否共同生活,根据公平原则,可能退大部分或一半左右,女方没有过错的话,不可能全退
  • 你好!只恋爱没有结婚的情形下,无论是哪一方提出分手,男方的彩礼都应该予以返回
  • 你好,如果没有结婚,可以主张退还彩礼ljm
  • 只要没有登记结婚,就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三金一般返还原物,彩礼返还一部分。
  • 你好,这种情况是有可能退回来的
  • 你好,是否有同居生活呢?
  • 法律分析:返还彩礼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是这三种情况,彩礼作为一种赠与,一般是不可以要求退还的。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 你好,可以要求退还的。订婚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居生活的,均属于可退还订婚彩礼的情形
  • 您好,没有领结婚证是可以要回来的
  • 你好!你们有居住在一起吗?建议协商处理
  • 您好,你可以委托我们律所为您追讨彩礼。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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