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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
我想问一下招标过程弄虚作假,当时相关部门看了视频也说确实有违规行为,我应该怎么办呢
法律分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的具体流程。如投标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投诉,极易造成招投标活动管理的混乱。为防止投诉权被滥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对恶意投诉应当予以驳回,如恶意投诉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恶意投诉人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第七十七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标投标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能改正并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本条例第A十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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