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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后,是否还能申请撤回申请

招标投标 2023-08-23 17: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行政许可是可以撤回的,具体的要看哪一类行政许可
  • 不可以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是,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非经法定程序,没有法定理由的,是不得撤回的。法律规定可以撤回的情形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可以撤回。
    申请人有权对申请进行撤回,因为行政复议的目的是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既然申请人都放弃了,那么行政复议也就没有进行下去的必要。但申请的撤回也是有一定条件和程序的。
    首先,必须是申请人自愿,不能被胁迫、动员,行政复议机关发现撤回申请并非出于申请人主观意愿时可以不准许撤回;其次,撤回也是有风险的,撤回成功就意味着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不得再以同样的事由提起复议(能够证明非自愿申请的除外);其三,申请撤回也是有时间要求的,需要在行政复议受理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法律依据:

  • 一、申请行政许可撤回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行政许可撤回的条件是:
    (1)作为自然人的申请人死亡或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终止,其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
    (2)申请人改变意愿不想取得行政许可,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的;
    (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的行政许可项目,因条件准备不足等原因申请人认为不能在法定期限通过核查而取得行政许可,要求撤回行政许可申请,待条件准备充分后再行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二、行政许可撤销与撤回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的情形不同,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许可的撤回仅适用于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2、溯及力不同,撤回的行政许可本身是合法的,行政许可自撤回时起失效,不具有溯及力。
    撤销的行政许可本身是不合法的,所以被撤销的行政许可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具有溯及力;
    3、产生的后果不同,无论是撤销还是撤回行政许可,都有可能对被许可人的既得利益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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