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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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对方机动车,我方公享电瓶车,目前交警责任对方七,我方3.骨折手术出院,目前我方要怎样做才能利益最大化?
法律分析:1、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3、需要提供对方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车牌号。4、如果对方依旧不进行赔偿,可以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5、需要提供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崇左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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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在崇左市一般去哪里做?怎么做什么时候做比较合适等问题想得到您的帮助?
交通伤残鉴定的时间如下:1、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2、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3、对于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百色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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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交通事故八级伤残加九级伤残加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多少1、交通事故八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10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二、车祸造成八级残农村居民赔偿多少1、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精神抚慰金:大概赔偿1.5万到3万元;3、另外交通事故赔偿除了伤残补助金以外,还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补助金等。
柳州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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