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环境污染法律咨询

贵阳
环境污染
有何法律依据依据?高速公路施工势必产生噪音,这些噪音肯定会危害附近猪场的猪。有何法律依据依据依据?
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如下:1、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为防治噪声,施工人员生区、大型施工场地以及水泥混凝土拌和场、沥青混凝土拌和场、碎石场的选址时,应尽可能远离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2、空气污染的防止措施。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时禁止超载,并盖篷布,如有撒落,应派人立即清除。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密;3、水污染的防止措施。水流引起物料流失;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稳定土、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拌和场等各种拌和场以及砂石场、轧石场等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并应设置隔离栅、沉淀池等临时污水汇集设施,污泳汇集后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放;4、水土流失污染的防止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条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依法保护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要求。公路规划中贯彻国防要求的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以保证国防交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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