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标人索要专家劳务费是违规的。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这意味着评审费用不应由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来支付。此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而不是由中标人承担。因此,如果招标公司在中标后除了收取代理服务费之外,还向中标人索要专家劳务费,这一行为是违反了相关法规的规定。建议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与招标公司沟通并明确指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此类违规行为。同时,也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