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婚外情法律咨询

文山州
婚外情
我和一个结婚女人微信聊天有时暖味一点,我想问一下万一他们因为我的暖味聊天使他们离婚了我犯法吗
您咨询的问题是关于与已婚女性进行暧昧聊天是否可能导致法律责任。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婚姻关系的解除(离婚)通常是基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仅因为第三方的暧昧聊天而导致一方提出离婚,这在法律上不构成对第三方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离婚是基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结果,而不是单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进一步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三条明确了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然而,与已婚女性进行暧昧聊天并不直接等同于与他人同居,因此不会因此构成犯罪。综上所述,如果您的行为仅限于微信上的暧昧聊天,并没有实际的出轨或同居行为,那么这种情形不足以构成法律上的过错行为,也不会导致您承担法律责任。不过,从道德角度考虑,与已婚人士保持适当的界限是值得推崇的行为,避免可能对他人婚姻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
辽宁青楠律所
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0人看过
与未满十八岁的少女发生关系,并且还有了小孩
法律分析:和年满十六周岁的女孩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的,不构成犯罪,但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文山州法律问答顾问
文山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