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行政纠纷法律咨询

西双版纳州
行政纠纷
摩托车次要责任我这边主要责任,现在我驾驶证次要责任,我这边主要责任吊销了可以行政复议吧?
如果您的驾驶证因交通肇事案被吊销,您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安机关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当事人如果对该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上一级或者法定的其他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行为。在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将对原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维持、撤销或者变更的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您选择走行政复议的途径,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时效要求:通常情况下,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提交材料:在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处罚决定书等材料。听证权利: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如果您未提出听证申请,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复议的结果。法律责任:在复议期间,原行政处罚决定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复议机关决定停止执行。此外,如果您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认识到作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是最基本的责任,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是驾驶时的首要任务。
辽宁青楠律所
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0人看过
汽车闯红灯一次扣几分
闯红灯一次扣六分。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闯红灯”的引申义多用于形容超越现有规则办事或其他一些违反法律或道德规范的行为。发生闯红灯违法行为,都会依法处罚。不过,路口的视频设备每次采集闯红灯违法信息也很谨慎,需要“三堂会审”,也就是说,认定一辆车闯红灯,会有三张照片佐证。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驶入路口这张就能明确,车辆是否在红灯情况下强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大理州法律问答顾问
大理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未挂牌的摩托车没有上路行驶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摩托车没挂牌照交警的处理为扣12分,并且处一定罚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临沧法律问答顾问
临沧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