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解散,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员工是没有赔偿的。用人单位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为劳务关系,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如果因公司解散而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