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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租户打了房东,房东能否以此解除租赁合同?
1、出租人跟承租人协商一致,当然可以解除租房合同。2、出租人跟承租人可以在租房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是关于合同解除的一般规定,在租房纠纷中要结合具体情况适用。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针对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解除合同,但是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5、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7、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8、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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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一年没有到期,是否合理?
一、租房合同到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租房到期,如果约定了不续签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要说,否则就不用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继续租赁,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该交还房屋。当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期,那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一般在租房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看是否需要续签合同。而要是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话,则意味着租房合同解除,此时承租人需要尽快的腾房,也就是搬出出租屋。如果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导致一段时间后才搬走的话,则此时需要就这段时间向房东支付租金。二、租房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起诉房租到期不退押金起诉房东,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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