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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租了三年房子,现在只租了一年,没有打招呼就搬走了,违约金也不付,现在怎么处理呢

房屋租赁 2022-10-23 02:1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租客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解除租赁合同,您可以起诉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这种情况属于违约,按租房合同关于违约责任得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 解除合同 按照合同主张违约金
  • 违约金也不付,现在怎么
  • 房租合同没到期搬走,如果租房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事项,那么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应当根据合同条款承担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可以协商或者赔偿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法律依据: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你可以找对方提出交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 建议让律师仔细研究合同内容才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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