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伤索赔法律咨询
陕西
工伤索赔
我在煤矿干活查出肺气肿有补尝吗
您好需要那方面法律问题的回答
启商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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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四年了(一直没钱劳动合同)上班期间被电动车撞了,环卫公司以有第三方事故责任人且全责为由也拒绝赔偿
你好,请问伤的怎么样,什么时候伤的
善爱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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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干活 断了右手食指和中指 ,中指已接好 食指少了一节半
你好,可以留电的我们律师跟你仔细沟通
善爱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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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地址淳化县?
工伤纠纷首先应该找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工伤赔偿时,如果发生纠纷,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铜川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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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十级伤残。按神木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十级伤残的赔偿费用如下:1、医疗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咸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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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脚骨折没治疗休息了两个半月工伤能陪多少钱?
你好,请问又没哟申报工伤呢
善爱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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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一个工伤赔付协议,但是不知道怎么写
工伤赔偿协议书要写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发生工伤的时间和地点,工伤认定,按照相关标准给与的补偿费用。
徐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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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公因为脑梗导致偏瘫认知障碍
你好,可以描述下你的具体问题,以便律师可以及时帮助到你解决。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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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老板找的零工,老板请客吃饭喝酒工人在回家途中骑电动车胳膊摔骨折了,这个老板有责任吗
您好需要那方面法律问题的回答
启商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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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腕骨折是几级工伤怎么赔付
你好治疗费花了多少呢
刘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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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做事铁渣进了眼睛瞳孔边上做了3次剔除术还没来清理干净还要做一次这个该怎么处理
您好现在视力有没有影响呢
启商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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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在宝鸡市忠信公司外包一个单位出了公伤,公伤认定书也下来了我准备在这个单位不干了怎么鉴定工伤
您好需要那方面法律问题的回答
启商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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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死亡工伤赔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工伤死亡赔偿有标准: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西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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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脚受伤,没有住院,打石膏就回家了,一个月拆石膏,医生让再锻炼一个月
你好,请问有没有申报工伤
善爱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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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医疗费与后续的误工费是怎么算的呀,是老板承担吗
你是自己骑车出去吃饭了吗
善爱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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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孩子上班时间,手腕上手筋断裂,算不算工伤?
从你的陈述中,尚无法判断的,需要结合纠纷全貌及细节情况的
连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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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一厂的员工,从厂里跑出去伤人,而且伤的是同事,领导有责任没,谢谢!
可以报警处理,要求打人者赔偿
安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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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非因公负伤过了医疗期又请了两月事假,伤还没好怎么办?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无法到岗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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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伤但是不能达到进行工伤鉴定的标准,这个应该怎么赔付
您好,您这边具体伤情怎么样
科莱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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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捡的的木板回家烧锅被领导看见报警了坚定的时候一个烟盒大的木块都算一块这个该怎么划分
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
咸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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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仲裁裁决下来了,老板不服起诉了咋办呢?
你好,请问你这边是几级工伤呢
善爱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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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双方不小心让另一方骨折住院
结合具体的受伤原因确定
延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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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商洛律师吗。请问60多岁的人在上班期间摔倒?手腕骨折走什么程序?
法律分析: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三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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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与对方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寻求帮助
你好,请问是几级工伤呢
善爱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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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了在公司门口下台阶时摔倒骨折了算不算工伤
你好,向社保局具体咨询。
庞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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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伤认定期限1年内,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延期到一年以外吗?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可以延长,例如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就可以延长工伤认定的期限。
徐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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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私人老板干活摔伤 现在人在ICU 对方不支付医药费怎么办
你好,可以先自行垫付医药费,治疗结束后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
徐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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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上班之前这个人因突发病导致人住院,是不是公司有责任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不属于工伤的范围,公司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李忠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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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在工作中失误造成2万元损失会考核赔偿多少钱
你好,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孟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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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咸阳在哪儿做工伤鉴定呀
您好需要那方面法律问题的回答
启商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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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普通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一般工伤赔偿标准是按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的,而如果刚入职员工发生工伤,赔偿标准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进行计算,如果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或者参照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数额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咸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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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一部分两次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都是九级,还可以再次领取工伤待遇吗
您好需要那方面法律问题的回答
启商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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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2级工伤赔偿标准
二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相当于22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85%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5、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延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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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家里人给别人干活摔了,导致腰部骨折,颅内出血,后期怎么赔偿
你好请问有跟对方协商过吗
善爱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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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受伤骨折了,老板不给赔偿,要让保险公司评估赔偿
您好,您这边具体伤情怎么样
科莱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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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辞职拿到了赔偿费,出现了工伤后遗症,还能起诉原单位吗?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可以起诉,但是否可以继续主张后续费用,需要根据协议签署内容进行判断。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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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请时间期限可不可以延长
可以适当延长的,工伤申报有时间限制,两个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的30日内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宝鸡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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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伤十级一没性伤残补助金的算法,?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个人月工资和当地收入水平确定。工伤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咸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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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市工伤律师?
法律分析:1.如果有选择的话,尽量选择专门处理工伤或者劳动争议的律师。2.如果自己无法找到专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可以在当地找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大的律所一般管理规范,要求严格,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3.经过与律师协商沟通,确定委托律师以后,要跟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承办律师订入案卷,一份存律所,一份由当事人保管。4.请律师就是购买法律服务,没有什么固定标准,关键是选择适合您自己案件的律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渭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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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抗疫补贴已经下来了。医院扣留了抗疫补贴。我该怎么办?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铜川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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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在家意外死亡的话 有法律法规文件嘛
法律分析:没签劳动合同工地意外死亡也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第39条来进行一个赔付,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咸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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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般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认定
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咸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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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安的我因为工伤我想咨询左脚第五脚趾指骨骨折我想咨询我的工伤赔偿是多少?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项目含:医疗费、住院期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享有。构成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六级,保留劳动关系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至十级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榆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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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工地上班第8天,准备出工地的途中,然后掉在了工地里面一个两米的坑里,谁承担责任
你好,如果在工地上住宿的话,可以申请工伤。
庞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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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是否能延长停工留薪时间
工伤人员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渭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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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工伤鉴定鉴定的内容,需要进行工伤鉴定,请问工伤鉴定要鉴定哪些内容,有哪些流程?
是工伤认定还是劳动能力鉴定
延安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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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乘务员存西安出车到成都在行车公寓突发病送医院抢救,死亡算工伤吗?
可以申请认定工亡的
榆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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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伤鉴定的内容是什么?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内容、材料和流程?
劳动者遭遇工伤的,可以先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进行工伤赔偿。
榆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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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认定在西安地区的具体标准及程序探讨
法律分析:工伤纠纷首先应该找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工伤赔偿时,如果发生纠纷,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渭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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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留薪期公司拒绝延长材料拒收怎么办
工伤期间公司要求上班,劳动者可以拒绝上班。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要挟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开除劳动者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委员会举报,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十五日之内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咸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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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能达到伤残等级
您好需要那方面法律问题的回答
启商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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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为工地受伤后, 把他起诉了,然后赔偿方把钱打到法院了,伤者什么时候才能把钱拿到手
工伤赔偿法院判决后老板拖着不给钱,若判决书已发生效力,工伤职工可以依法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徐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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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上班,没有合通年前元月27日出事左手小拇指截一节。现在怎么办。
您好,您工作多久了,给您交社保了吗
张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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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电焊工是否属于有害工种
是的,电焊工隶属有毒有害工种,其主要工作环境是在高温和粉尘的环境下,由于焊接时的高温,在工作环境中有时会释放出有害气体(电石炉和二氧化碳管道)从事有毒有害、高空、高低温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
刘建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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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汉中十级工伤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十级工伤伤残证的作用: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咸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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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煤矿工人在宿舍死亡该怎么索求理赔款
您好,请问目前公司有进行协商吗
刘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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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事师我这个工伤巳经四年多了
你好,请问这边是几级工伤呢
善爱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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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工伤五级,还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么
工伤人员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渭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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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伤残鉴定
您好需要那方面法律问题的回答
启商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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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伤残鉴定是八级
你好,请把要咨询的问题说清楚。
庞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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