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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关税滞纳金怎么计算
一、正面回答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纳税义务人未在关税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即构成关税滞纳。为保证海关征收关税决定的有效执行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及时入库,海关法赋予海关对滞纳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强制执行的权利。二、分析详情关税滞纳金指在关税缴纳期限内未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的纳税人,被海关课以应纳税额一定比例的货币。征收滞纳金的目的是通过使滞纳关税的纳税人承担新的货币给付义务的方法,促使其尽早履行其关税给付义务。我国海关法规定,自关税缴纳期限到期之次日起到纳税人缴清滞纳税款之日止,按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比例按日征收。三、海关滞纳金征收标准滞纳金的起征额为人民币50元,不足人民币50元的免予征收。其计算公式为: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0.5‰×滞纳天数进口环节税滞纳金金额=滞纳进口环节税税额×0.5‰×滞纳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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