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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北京房地产的途径是什么?
北京房产办理继承的手续是:一、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在医院死亡的,需要医院开具死亡证明。二、继承人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三、继承人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四、继承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房产继承材料如下: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3、该套房产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4、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5、继承公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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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企业职工死亡丧葬弗和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病故后:1、所得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2、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一、发放标准(一)丧葬补助金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其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2、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扩展资料抚恤金的发放程序:(一)政策咨询;(二)死亡人员所在单位(部队)或人事部门按死亡性质和审批程序分别出具证明书;(三)直系亲属递交证明书及家属户籍、身份证材料;(四)审核;(五)发给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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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鉴定结论听证的流程
法律分析:听证的具体程序: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用书面形式提出;二、公安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公安机关的法制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本案的调查人员不得主持听证;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证据、理由、依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举行听证时应当制作笔录,笔录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八、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的申辩或质证,认真进行复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昌都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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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侓师 我爸爸是党员 他今年1月28日去世了,死亡以后有没有 党员死亡后的抚恤金?
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的性质。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至于他的父母能否获得,关键是看他们有无固定经济来源。如果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就有权获得这笔抚恤金,如果他们有固定经济来源如退休费等,原则上就无权主张抚恤金的份额。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吐鲁番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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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铁路职工去世后配偶有没有每个月的生活费
法律分析: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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