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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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无子女,父母公婆几十年前已去逝。想将本人名下位于文昌的房产赠与一直照顾我的外甥,能办赠与公证吗?
您好这个问题需要详细沟通dong73131
创梦启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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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了解一下,香港孤寡老人需要内地侄儿去香港照顾
香港孤寡老人需要内地侄子去香港照顾,可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机构提出申请
沈阳盈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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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柏树鉴定费用是多少钱
费用因地区、机构和树的大小、年龄等因素而异,一般来说,树木鉴定费用可能在几百到几千元之间。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相关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详细咨询。
辽宁青楠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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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没有销户,能起诉继承房产吗?
您好可以起诉房产继承,
李英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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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可以继承土地这块的遗产吗?
您好,根据民法继承编的解释,养女和亲生子女具有同等的继承权。
秦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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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遗产继承诉讼律师费用怎么算
继承诉讼费的计算方式:根据涉案财产标的的数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保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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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企业职工死亡丧葬弗和抚恤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病故后:1、所得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2、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一、发放标准(一)丧葬补助金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其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1、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2、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因公牺牲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病故的,为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20倍。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扩展资料抚恤金的发放程序:(一)政策咨询;(二)死亡人员所在单位(部队)或人事部门按死亡性质和审批程序分别出具证明书;(三)直系亲属递交证明书及家属户籍、身份证材料;(四)审核;(五)发给抚恤金。
安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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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鉴定结论听证的流程
法律分析:听证的具体程序: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用书面形式提出;二、公安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公安机关的法制机构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本案的调查人员不得主持听证;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证据、理由、依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举行听证时应当制作笔录,笔录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八、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的申辩或质证,认真进行复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昌都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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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企业老人去世迟迟领不到抚血金?
可以要求领取按照国家规定的抚恤金
金昌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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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能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取相应补偿吗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并不是可以多分遗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继承人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才可以多分。对于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除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外,一般是不可以分割遗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吉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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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认为宪法解释与宪法典具有同等的效力。对此你是否认同?为什么
你好,赞同这个观点,因为宪法解释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庞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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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侓师 我爸爸是党员 他今年1月28日去世了,死亡以后有没有 党员死亡后的抚恤金?
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的性质。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至于他的父母能否获得,关键是看他们有无固定经济来源。如果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就有权获得这笔抚恤金,如果他们有固定经济来源如退休费等,原则上就无权主张抚恤金的份额。法律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吐鲁番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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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观点认为宪法解释与宪法典具有同等的效力。对此你是否认同?为什么?
你好,赞同这个观点,因为宪法解释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庞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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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与宪法典具有同等效力吗?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有如下区别:(1)成文宪法是指由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2)不成文宪法是指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有非书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3)成文宪法规范明确、集中以及方便了解,但书面形式的条文修改起来比较困难,对社会实际的适应性差。(4)不成文宪法一般没有具体形态,相对来说,更像是民众自行遵守的相关条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玉树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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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退休老工人,2011年去世,请问丧葬费是多少钱?
法律分析:一、建国前老干部丧葬费能给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二、建国前老干部丧葬费的计算: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老干部丧葬费。三、法律依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1、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2、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
佳木斯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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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房产怎么最合适
稍后我给您打电话回复
国三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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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房屋拆迁,政府给安置的永久居住权的房子,这个儿女能继承吗
如果老人只对该房屋有居住权,那么子女是无法继承的。
王瑞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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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赠予儿子,儿子不赡养老人,有权把房子要会来吗?签订赡养协议
你好,我们这边可以帮您的。
撼唐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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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单位当时给付了丧葬3千多元,我丈夫当时单位给的丧葬费影响他弟弟单位报丧葬费吗?现在公公的丧葬费是应该哥两个平分吗?
稍后我给您打电话回复
国三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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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遗产(房子)公证需要多少费用?谢谢!
您好,按照收益额的2%收取
李良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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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铁路职工去世后配偶有没有每个月的生活费
法律分析: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淮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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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顺序继承人是指哪些
没有遗嘱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芮文伟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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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处按7000一平,房产局也按这个收税吗?
法律分析:房产赠与给他人的,应当缴纳这些税:1、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是亲属间赠与的,当事人就不用去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的赠与是必须缴纳的;2、契税;3、印花税;4、营业税,如果是亲属之间的赠与,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这个费用就可以免除了;5、其他应当缴纳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哈尔滨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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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地确权到我老姑身上了,最后谁有权拥有这块地?98年分地没分给我老姑春上
你好,能具体说一下什么情况吗??
庄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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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夫和两个孩子都死了,他们在农村有地,我姨现在在监狱里,我姨夫有兄弟姐妹,请问这个地现在归谁继承?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李晓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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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遗嘱公办了遣嘱公证之后多久可以办继承公证
你好,你的问题属于公证方面的问题,建议询问公证处。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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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夫和两个孩子都死了,他们在农村有地,我姨现在在监狱里,我姨夫有兄弟姐妹,请问这个地现在归谁继承?
您好,土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进行继承。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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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在老家有房子,是继承上辈老人留下的房子,现在可以赠予村里的亲人吗吗?
你好:有继承权的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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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的房子,婆婆去世了,丈夫和他弟弟也相继去世,且只有丈夫有个孩子,房子的继承权怎么分配
你好,需要看房子是谁的,你婆婆去世后,其他继承人的情况
李玉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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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请律师见证立遗嘱吗
你好,立遗嘱请律师做见证当然是可以的,
周于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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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请律师见证立遗嘱吗
你好,立遗嘱请律师做见证当然是可以的,
周于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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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职职工因病去世后,丧葬费,抚恤金如何算的
你好,丧葬费是补偿6个月工资
涂利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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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世,就在银行卡的钱不知道密码,银行不给取回怎么办。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手续后,可以继承银行存款。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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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父亲去世了,儿子已迁出到上海,林地现在要征收,儿子可以继承林地和拆迁款吗?
您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谁的名下
杭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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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如下:1、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范围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为,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如下:1、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范围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为,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临汾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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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过户我妈妈的房子的话,是不是会自动分配给她其他子女?是不是要我姨妈和舅舅他们签署放弃继承的协议?
你好!法定继承默认视为接受,为此你需要对方签订放弃继承协议
胡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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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一个单位的子女父亲去世慰问金可以享受几份
可以协商解决或法院诉讼
张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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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钱存女儿名下,去逝后这笔钱也属于女儿个人吗
具体看存款时是赠予还是其他的法律关系
赵增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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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配偶不愿申请其他亲属应该怎样申请
选择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陈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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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是城中村、老人要立遗嘱宅其的给儿子要怎样写?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梧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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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不到两年出售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您好,继承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均需要缴纳20%个人所有税。继承后卖出,要交个人所得税。按照继承、赠与取得比例x(成交价-相关成本)x20%计算。另外有营业税,满二年的免征。其他税项,按二手房买卖规定征收
李天明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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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财产赠与律师费怎么收
法律分析:各地律师接手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考虑到具体的案件情况,律师会根据财产标的的大小加收1%-5%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常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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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遗嘱争议纠纷律师费怎么收
遗嘱律师咨询费,具体如下: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是2000元-30000元每件;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1)10万元以下的部分是6%;(2)10-50万元的部分是5%;(3)50-100万元的部分是4%;(4)100-500万元的部分是3%;(5)500-1000万元的部分是2%;(6)1000-5000万元的部分是1%;(7)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是0.5%。3、计时收费。每小时200元-2000元,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内约定计时收费的标准和结算方式;4、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以上标准酌减收费;5、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湖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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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
看父母的工作性质,决定孩子的户口
杨柯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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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纠纷。父亲在我未成年,父亲和叔叔口头协议有分家。我应该如何继承我爸爸的房产?
如果无法协商,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你可以代位继承属于你父亲的份额
刘平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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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简易程序开庭,家属要参加吗
您好,案件开庭的,家属可以向案件主审法官申请旁听,一般都是会被准许的。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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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赶上拆迁安置了两套房,我们能要回我们父亲那份遗产吗??
你好,你父亲没有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你可以提起诉讼,对案件有不清楚的可继续电联。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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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意外落水去世,从结婚开始公婆的经济交给老公,现在这个钱要怎么分配合适,多少分给我,多少分公婆。
老公的遗产由其父母,子女和妻子继承分割,可以协商分割比例,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张玉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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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寄遗弃老人的证据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周于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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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供完的房可以继承吗怎么办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继承的
天习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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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你好,你已进入人工咨询服务
卢祖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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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周岁的老人已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你好,可以认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涂利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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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生父亲留下来的房子,我母亲去世后,我继父有继承权吗?
您好,一般情况下,继父是没有继承权的。
赵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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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老人要立遗嘱继承 该遗嘱是否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你好,这边·是可以处理纠纷
刘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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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爷爷奶奶已经因病去世,家中有5个子女,因病已去世,剩余2个女儿,我父亲继承我爷奶的房产,可以吗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您爷爷奶奶的遗产,有他们的子女依法继承。您大伯去世后,由他的子女代为继承您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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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做遗产公正
你好,你可以找公证处做遗产继承公证
马福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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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怎么领取丧葬费
你好这个费用是需要联系民政部门
河南光法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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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了 有两个儿子 另一个儿子很早之前死亡了留下一个女儿,现在这个女儿能继承爷爷留下的房产吗
可以按照代位继承处理房产份额
陈奇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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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继承权。但他们坚决不同意卖房,请问最终法院可能如何判决?是否会影响结果以及执行等等?
房屋产权证上有两人甲和乙。甲死亡,遗产由三位子女继承,乙是甲的儿媳,没有继承权。现在乙和其丈夫(其中一位继承人)并不居住于该房内,但他们坚决不同意卖房,协商后也只同意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给付另两位继承人对应份额的房款。另两位继承人并非不愿做一定的让步,但现在金额太低了,感觉对方太贪心。这件事就这样拖了好多年。现在房价又涨了,但他们仍然只愿意给当年很低的价格。现在有个问题是这套房产是乙及其丈夫的唯一一套住房。如果想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话,请问最终法院可能如何判决?唯一住房是否会影响结果以及执行等等?
上海京博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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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儿子去世了,老人每月领取抚恤金1月份突然去世后面领的抚恤金要退还?
早上好,是在哪里没有解决的呢,可以处理抚恤金
恒睿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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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
子女抚养费
可以通过定期支付、以月或季或年给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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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的。当第一顺位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权时,其应依法进行意思表示,并可能需要通过公证等法律程序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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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遗嘱信托
必备条件的办理
遗嘱信托
必备条件是指设立
遗嘱信托
时必须满足的法律要求和前提条件,包括形式要件如书面设立,及实质要件如立遗嘱人需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信托财产需合法确定。
#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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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受益人算继承人吗
保险受益人并不等同于继承人。受益人由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而继承人则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因此,二者在法律定义和权利来源上存在明显区别。
#继承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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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前子女继承
继承的遗产如果是指定由其中一方继承的遗产,那么该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在
离婚
时不可以分割。如果没有指定由一人继承,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
离婚
时可以分割。那么
离婚
婚前子女继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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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
财产
赠与在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时可以收回。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那么
财产
赠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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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
遗属
补助: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按应享受
遗属
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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