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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单位的一名驾驶员,因星期六单位要加班,干完工作后大家就一起去吃饭,期间因高兴职工们有喝酒。到了晚上12点多领导让我送大家回家。我把职工送到家门口,一职工因喝酒后就是不下车,我去让他下车有因为还有其它职工要回家,天都那么晚了,这名职工就是不下,我去拉他,他下车就打我,把我打成腿股骨折,做了手术现在家休息养病,我给领导说我这算工伤,可领导说不算是8小时以外。麻烦请问律师我这算不算工伤?领导让我们自己解决请问这样说对不对?

其他 2010-07-10 17: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打你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这个伤是由你的同事造成的,不是单位造成的。详细可找律师面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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