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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即将毕业的学生。半年前,开始在一家公司实习,没有任何的实习协议。3个月前,公司和我口头说定,我参加公司的日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在公司工作2年,说是本公司成立外包部做外包,最低工资不会低于3000元。现在培训结束了,公司又说没能力自己做了,要把我外派到其他的公司N,做人家的协力会社,在没去那个N公司之前,每个月只有300元左右的生活费,去了那个N公司后,工资也要按照人家给的工资发,而且N公司没有活的时候,工资只有基本生活费,原来参加培训时说的条件全部作废了。请问:公司这么做,算不算违约?如果我现在辞职,算不算违约?要不要补偿他的培训费用?

其他 2008-02-25 21: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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