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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10月15号入职的,签了4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现在我于2015年1月9日递交了辞职申请表,申请离职日期为20150年1月15日,可是部门主管说不批,说要我把离职日期改为年底放假前。可必须要在16号前走!现在我该怎么做?到15号我能走吗?要是走的话会不会说我自离不给我工资?

其他 2015-01-14 15: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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